| 关于国庆放假的通知 | ||
| 发布日期:2008-9-27 作者: 阅读次数: | ||
校属各部门、各单位: 根据北京市政府通知精神,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放假时间 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高等职业教育学院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程的调整安排。 二、 几点要求 (一) 各单位在放假期间要安排好值班,并将值班名单于9月25日前报党委、校长办公室(39号楼105室)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,确保信息畅通,发生异常情况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并处理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、漏报。 (二)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日活动的安排,对学生旅游外出要加强管理(集体活动须经学院领导把关、批准,并安排教师带队)。对于假期学生离校、离京外出的去向,各学院要掌握情况,确保安全。 (三) 放假前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。放假期间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食物中毒、防传染病等工作,保卫处(部)做好校园内的治安保卫工作,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。 二○○八年九月八日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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